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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人】Reading2:《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2)

发布时间:2021-01-15

     Scholar reading-land 是公共管理学院、江西扶贫发展研究院主办的,通过定期开展读书会分享交流活动,在熟读经典提升专业素养的同时,引导同学们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主要面向土地资源管理研究生、城市与土地本科生及其他有意向者,是研究4S(Scholar seminar ;Scholar reading ;Scholar survey&discovery ;Scholar project &research)的一部分,与学院的特色工程“四百工程”相补充和相呼应。

Reading每周一期,每本书读三至四周,读书会成员针对主讲人提出的疑问进行讨论并发言,如有同学对观点存在异议,可以采取辩论的形式提出自己的见解,相互交流和讨论,最后请老师进行专业性点评答疑,以促进读书质量为目标。


      11月20日晚19:00,Scholar Reading系列第二期“品读·分享·共勉”读书会在文法楼309开展,分享内容为《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绪论及前三章。刘建生老师和曾艳老师担任本期读书交流活动点评人,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研究生、城市与土地资源管理本科生等28人参加了本期分享交流会。

      读书会伊始,刘建生老师就如何更高效的读书进行了分享——读书不仅仅局限于一本书,还要了解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书,要学会自主地读书,在固定的时间交流碰撞,体会读书之乐。在主讲环节,本期主讲人刘静、樊思惠(城土161班本科生)进行了关于绪论及前三章部分的分享展示,提出了许多颇具探讨价值的问题:产权、所有权、权利束有何区别?物权和债权有何区别与联系?读书小组成员们提出的“消极的因果式”该如何理解?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变相的出让土地所有权吗?村民委员会能否作为农民集体的合法代表人?这些问题引发了每位成员的思考和讨论,小组成员各抒己见,加深了对制度变迁的理解。

      分享结束后两位点评老师对主讲人及同学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地回复与拓展:刘建生老师从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出发回应了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与联系,并在该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出占补平衡——土地制度的逻辑和基本原理,使同学们对此有了更加全面的思考。曾艳老师给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产权与所有权的本质区别,并结合整本书的内容为同学们分析了制度变迁的类型——包括自上而下带有强制性的正式性制度变迁及自下而上的诱致性的非正式制度变迁。为更好地理解产权与制度变迁的逻辑,曾艳老师还推荐了道格拉斯·诺斯的《产权制度与制度变迁》,对同学们深刻理解制度变迁、产权和社会冲突大有裨益。两位主讲人全面系统的读书,积极查找相关资料,努力寻找答案的学习态度,值得大家共勉。公共管理学院一直致力于推进同学们的学习研究,提升研究的理论深度,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坚持读书,见证读书的力量!


心得体会


     1.学术的繁荣来源于学术的争论,思想的交流与碰撞让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读书是件快乐的事,坚持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故事,一起见证坚持的力量。

     2.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能和一群有趣的灵魂相遇,心生欣喜。在本次读书会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沟通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对方能明白我们所表达的内容,而不仅仅是把自己想表达的说完。

     3. 质疑才能给分享带来价值,读书分享给我带来的是思想的破碎与重塑。本次读书分享给予我心灵的启发,冲突与摩擦带来思想的碰撞,在阅读的路上,我们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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